close

  日本漁民在分割鯨體,食用鯨肉在日本是一種傳統聯合國海牙國際法院3月31日就澳大利亞訴日本捕鯨案作出判決,認定日本每年在南極海域捕鯨並非出於“科學研究”目的,要求日本停止這一活動。
   對此,環境保護團體“喜大普奔”。日本政府“深感失望”但表示將遵守判決。日本媒體說,這意味著日本自1987年至今在南極海域的捕鯨活動將難以繼續。
   捕鯨案焦點是日本在南極海域捕鯨是否屬於1946年《國際捕鯨管制公約》第八條允許的科研行為。澳大利亞4年前起訴日本,澳方認為,日本捕鯨活動是打著科學旗號的商業捕鯨,違反公約規定;日方則辯稱捕鯨是“合法的科學研究”。國際法院斯洛伐克籍首席法官彼得·托姆卡說,日本在南極海域的科研捕鯨項目沒能證明日方需要每年捕獵850頭小須鯨、50頭長鬚鯨和50頭座頭鯨,即便實際捕殺數目沒有那麼多。而且,日方沒有考慮規模小或使用非致命方式的替代項目。
   托姆卡說,日本科研捕鯨項目自2005年持續至今,關聯大約3600頭小須鯨的死亡,相比之下,至今科研成果“似乎有限”。最終,由16名法官組成的法庭以12比4的表決結果通過判決。
   據悉,聯合國國際法院實行一審制,不允許上訴。
   日本政府代表鶴岡公二3月31日表示,日方對判決結果“深感失望”,但會遵守判決,而日本媒體指出,當天的判決不適用於在太平洋海域的捕鯨活動。日本在北太平洋有一個“科研捕鯨”項目,相比在南極海域的項目,規模較小。
   日本是如今僅有的3個繼續捕鯨的國家之一。另外兩個國家是挪威和冰島。它們不接受《全球禁止捕鯨公約》,沒有以“科研”為名、而是公開進行商業捕鯨。 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國際法庭叫停日本南極“科研”捕鯨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q96xqazb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